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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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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集料混凝土拌制時,砂輕混凝土拌合物中的各組分材料均按重量計量;全輕混凝土拌合物中的輕集料組分可采用體積計量,但宜按重量進行校核。
粗、細集料、摻合料的重量計量允許偏差為±3%,水、水泥和外加劑的重量計量允許偏差為±2%。
全輕混凝土、干硬性的砂輕混凝土和采用堆積密度在500kg/m3以下的輕粗集料配制的干硬性或塑性的砂輕混凝土,宜采用強制式攪拌機;采用堆積密度在500kg/m3以上的輕粗集料配制的塑性砂輕混凝土可采用自落式攪拌機。
強度低而易破碎的輕集料,攪拌時尤其要嚴格控制混凝土的攪拌時間。
使用外加劑時,應在輕集料吸水后加入。當用預濕粗集料時,液狀外加劑可與凈用水量同時加入;當用干粗集料時,液狀外加劑應與剩余水同時加入。粉狀外加劑可制成溶液并采用液狀外加劑相同的方法加入,也可與水泥相混合同時加入。